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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巡查管控
作者:VSport
日期:202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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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VSport体育

  

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巡查管控

  时起,将应急预警级别从至橙色(Ⅱ级)应急响应提升至红色(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可根据空气质量状况适度调整响应措施),解除时间根据空气质量情况另行通知。为做好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应对工作,请各成员单位按照《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25〕19号)文件要求落实红色(

  1.加强秸秆焚烧、杂草和“炼山”污染管控。全面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工作,重点做好傍晚、夜间和清晨秸秆禁烧,来宾市辖区范围内,不论是否位于禁烧区,均不能进行露天焚烧秸秆、杂草。应急期间暂停“炼山”活动,已审批同意的“炼山”要通知到位。(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负责跟踪落实)

  2.强化城市垃圾焚烧管控。禁止建筑工地内一切焚烧建筑垃圾行为,城区及周边区域和工业园区禁止一切焚烧生活垃圾、树叶(树枝)、杂草行为,加强执法和宣传力度。(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工业园区管委负责落实)

  按照《来宾市2026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方案》的分工安排,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巡查管控,最大限度降低烟花爆竹燃放对环境的影响,严防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引发重度污染。

  1.组织抓好烟花爆竹禁燃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的宣传管控,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做到禁燃区每条街道有人巡、每个社区有人查、每个城中村有人管,及时制止、处理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加强自建房、临河堤坝、公园绿地、城市边界道路等重点区域的巡查管控。(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2.公安部门加强巡逻管控,提高警车上路率,结合治安巡逻等工作加强对自建房区域和城乡结合部的巡逻,依法依规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诫、处罚和宣传。(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落实)

  3.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宣传工作,依法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尤其在节前加强执法和宣传,严厉打击市城区禁燃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落实)

  1.严格按照《关于来宾市城区道路实行禁行限行管理的公告》落实管制措施,重点区域,严禁柴油货车驶入,打击冒黑烟车辆。(由市公安局负责跟踪落实)

  2.禁止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驶入中心城区,应急响应期间加强巡查,坚决查处渣土车违规运输行为,坚决查处重型货车、农用柴油车、拖拉机违规驶入中心城区禁行区行为。(由市公安局、农业农村局负责跟踪落实)

  加强城区及周边重点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检查。以河南工业园区仍在使用燃煤锅炉、生物质锅炉的企业为重点(已实施超低排放的火电机组除外),督查废气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确保企业烟气排放浓度稳定达标排放,生产负荷在预警前的基础上减少30%。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减少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市城区周边有炉窑的砖厂、胶合板厂应急停产。(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工业园区管委负责跟踪落实)

  1.所有工地严格按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标准进行施工,全天开启喷雾设施,确保降尘设施正常运行。停止易产生大量扬尘的道路开挖、土石方作业等施工环节;停止室外喷涂、建筑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机械,包括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暂停市城区范围道路沥青铺路,道路划线;重点区域内,停止室外喷涂、建筑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由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跟踪落实)

  2.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加大道路洒水清扫频次及强度,降低道路积尘。对城市主要干道(包括环城路)、来宾技工学校、中南小学、兴宾区人民政府3公里范围内的道路、城区周边城乡结合部及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易产生扬尘路段进行彻底清扫;重点区域重点路段24小时不间断进行雾炮增湿降尘作业,当空气湿度高于80%时,喷雾作业暂停,改为洒水冲洗,湿度下降后恢复喷雾。(市城管局、市工业园区管委负责跟踪落实)

  3.巡查督导组加大巡查频次,坚决查处渣土车道路遗撒等行为,发现问题立即反馈及时处置。(由市城管局负责跟踪落实)

  4.城区周边企业,自行加大厂区内洒水降尘,确保厂区内不起尘。对园区未移交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应急响应期间确保园区重点路面保持湿润。(市工业园区管委负责跟踪落实)

  应急响应期间,每天晚上对中南小学、来宾技工学校、兴宾区人民政府周边3公里范围内进行排查和整治,要坚决取缔一切露天烧烤行为,停止没有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店营业,禁止旅馆、酒店燃烧煤炭和柴火,减少污染物积累。(由兴宾区人民政府、市城管局负责跟踪落实)

  1.强化会商研判,在具备条件时实施增雨作业。(由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负责落实)

  2.做好其他应急准备。消防支队安排大型喷淋洒水车、抽排风等特种作业车辆,应对处置可能出现的火灾、烟花爆竹大量集中燃放导致的浓烟。(市消防支队负责落实)

  建议兴宾区调整与市级同等级别的响应,其余县(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应急响应等级,市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25〕19号)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加强污染源监管和重点领域污染联防联控,严格执法,切实降低污染天气污染影响。市直有关单位要以污染天气预警为令,加强监督执法,发现问题立即督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不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企业和个人一律依法从严查处。

  市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各成员单位于每日18时前,将本单位当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报来宾市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邮箱:)。

  各新闻媒体多途径向社会发布预警应急响应信息,积极宣传公众防护措施和倡议性减排措施,倡导全社会共同做好污染天气应对工作。